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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义务与风险承担

分享: 2015-5-22 15:47:26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维修义务与风险承担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维修义务与风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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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法》的规定

  2.司法解释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八单元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知识点】:维修义务与风险承担

  1.《合同法》的规定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2.司法解释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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