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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出质

分享: 2015-5-27 9:44:35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出质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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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质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二单元有限合伙企业的内容。

  【知识点】:出质

  1.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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