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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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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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五单元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内容。
【知识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计划生育政策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3.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组织机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5.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