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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分享: 2015-6-4 17:03:14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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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五单元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内容。

  【知识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计划生育政策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3.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组织机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5.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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