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法律事实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经济法》科目的选择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法律事实。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第一单元法律基本原理的内容。
选择题易考点:法律事实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
(1)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
(2)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的行为,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
【解释】(1)甲公司和乙公司因订立有效合同(法律行为)而发生合同关系(法律关系);(2)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事实行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因甲死亡(事件),其继承人乙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4)诉讼时效(时间的经过)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相关链接】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