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委托代理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经济法》科目的选择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委托代理。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代理制度的内容。
选择题易考点:委托代理
1.由于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因此,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在授权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3.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授权方式。
4.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000年单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