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内幕信息的认定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经济法》科目的选择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内幕信息的认定。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十单元内幕交易的内容。
选择题易考点:内幕信息的认定
1.内幕信息的范围
(1)应提交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21条);
(2)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存在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尚未公开”。因此,内幕交易只能发生在内幕信息产生至公开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这段时间被称为“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1)内幕信息的形成
①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②“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收购方案”等的形成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③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2)内幕信息的公开
内幕信息的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在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