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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股票的上市条件

分享: 2015-9-17 14:40:20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股票的上市条件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经济法》科目的选择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股票的上市条件。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十二单元股票的上市的内容。

  

  选择题易考点:股票的上市条件

  1.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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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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