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经济法》科目的选择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经济法》选择题易考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内容。
选择题易考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1.在投资者按照合同、章程的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并且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合并、分立。
2.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合并后注册资本的25%;外商投资企业分立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分立后注册资本的25%。
3.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单选题)
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原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根据拟合并的股份有限公司每股所含净资产额折成的股份额与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之和。
5.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为外商投资企业,其投资总额为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境内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所记载的资产总额之和;注册资本为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境内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合并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