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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经济法》: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分享: 2015-10-29 16:13:33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东奥小编】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赶早不赶晚,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下面是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审计》: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1】保证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2】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3】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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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回忆的独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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