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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答疑精选:应收票据的贴现

分享: 2014-5-19 16:43:50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东奥小编】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式进入基础复习阶段,以下是东奥会计在线独家提供的关于2014注会考试《会计》科目第二章金融资产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学员们参考复习,帮助大家进行查漏补缺。

  【东奥注会学员提问】:

  应收票据的贴现是什么意思啊?(麻烦您用朴实的话加例子讲讲吧。实物没操作过,太书面很难懂)应终止对金融资产的确认是吗?

  【东奥会计在线回答】: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未到期应收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银行按票据的应收金额扣除一定期间的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企业的筹资行为。

  现在会计准则将应收票据贴现分为附追索权和不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两者会计处理是不一致的(会计处理不分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操作完全一致):

  1.不附追索权,相当于出售应收票据,到期承兑人不付款时,被贴现人无权要求企业归还贴现款。应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2.附追索权,相当于利用票据进行抵押贷款,到期承兑人不付款时,被贴现人有权要求企业归还贴现款,不应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b.到期承兑人无法偿还票据款,被贴现人要求退回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c.如到期不退回时;

  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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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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