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会计》基础考点: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小编导言】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会计》基础考点: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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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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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的内容。
【知识点】: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提示】
(1)按照(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按上述规定,会计与税法对售后回购业务的处理相同,因此售后回购业务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2)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税法上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收入的原则处理,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3)对于能够估计退货率的销售退回,会计上对于估计的退货部分既不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而是按照差额转入预计负债中,税法上应全额确认收入,也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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