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会计》基础考点:分部报告
【小编导言】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会计》基础考点:分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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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分部的认定
(二)报告分部的确定
(三)分部信息的披露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二章财务报告第六节附注的内容。
【知识点】:分部报告
(一)经营分部的认定
经营分部,是指企业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企业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企业存在相似经济特征的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合并为一个分部:(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相同或相似;(2)生产过程的性质相同或相似,包括采用劳动密集或资本密集方式组织生产、使用相同或者相似设备和原材料、采用委托生产或加工方式等;(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相同或相似,包括大宗客户、零散客户等;(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相同或相似,包括批发、零售、自产自销、委托销售、承包等;(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相同或相似,包括经营范围或交易定价机制等。
(二)报告分部的确定
企业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时,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1)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未满足这些条件,但企业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有用的,也可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
报告分部的数量通常不超过10个。如果报告分部的数量超过10个需要合并的,以经营分部的合并条件为基础,对相关的报告分部予以合并。
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的,将其他的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即使它们未满足规定的条件),直到该比重达到75%。
(三)分部信息的披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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