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会计》基础考点:亏损合同
【小编导言】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会计》基础考点:亏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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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合同存在标的资产
(三)无合同标的资产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三章或有事项第三节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的内容。
【知识点】:亏损合同
(一)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
(二)合同存在标的资产
1.合同数量小于或等于标的资产数量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与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相同。
2.合同数量大于标的资产数量
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然后对超过标的资产数量的预计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
(三)无合同标的资产
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注意: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是执行合同发生的损失和撤销合同发生的损失的较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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