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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分享: 2015-3-9 13:16:43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会计》预习考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小编导言】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会计》预习考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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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二十四章企业合并第二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提示1】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提示2】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但合并过程中不产生新的商誉。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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