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基础考点: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会计》基础考点: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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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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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二章财务报表第四节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知识点】: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收到的现金。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