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基础考点:亏损合同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会计》基础考点:亏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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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亏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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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第三节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的内容。
【知识点】:亏损合同
企业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两点:
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和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通常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2.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注意: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是执行合同发生的损失和撤销合同发生的损失的较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