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基础考点: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会计》基础考点: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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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六章债务重组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
预计负债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上述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当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或有应付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等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