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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分享: 2015-7-20 16:56:08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会计》基础考点: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会计》基础考点: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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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六章债务重组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

      预计负债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上述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当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或有应付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等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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