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小编】2013年注会考试将至,目前已进入冲刺阶段,为帮助大家在考前冲刺阶段理清思路,我们会陆续推出注会各门课程的考前冲刺建议,纯属个人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篇为《经济法》篇。2013年《经济法》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变化之后的教材的重点八章就是前八章,这八章大概大约占80%左右分值。我们的郭帅和小黄老师针对教材的变化的备课和讲解都下了非常大的功夫,在此非常感谢二位老师。下面我们来谈谈在冲刺阶段如何复习注会《经济法》这门课。
俗话说:“编筐编篓贵在收口”。今年冲刺阶段恰逢“十一”黄金周,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几天时间看教材、听东奥课件、做最后六套题。下面从复习方法和考前注意事项两大方面说说在冲刺阶段我们需要做的那些事儿。
主观题主要涉及的考点: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结合,合同法与物权法的结合,破产法、票据法。
(一) 导论
一般是一道客观题。主要是关于法律渊源(法律谁制定的,规章谁制定的必须清楚)和法律事实(哪些是事件,哪些是行为,哪些属于法律行为,哪些属于法律事实)。
(二)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主要是客观题。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基本分类要知道。表见代理是常考考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应该清楚,哪些情况不能转让这得知道。担保物权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尤其是抵押权。除了合同法律行为与单方民事行为的对比之外,诉讼时效、代理制度总是常出的考题,尤其是诉讼时效制度,一定要深刻理解,有关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比较(必考),一定要烂熟于心。复习时注意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的结合。
(三)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的问题太重要了,初看可能觉得非常难,但其与我们日常生活联系是很紧密的,复习时多联系日常生活。所谓物权,无非就是从静态角度规范权属,而合同法律制度则是从动态角度规范权属,一静一动,其联系必然十分紧密。注意今年新增的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可分物和不可分物。无权处分的处理要掌握(原则上按照有效合同处理)。动产和不动产的处理方式不同,登记还是交付,这个一定要清楚。另外注意动产的“一物二卖”如何处理。
(四)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一般占15分左右,必出综合题,通常会和物权法结合。
合同法总则和买卖合同懂了,其余的不过是一些推论。记任何法条时都要注意理解其精神实质,合同法的实质个人觉得就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然,这种尊重不是无条件的。合同的相对性要掌握,基本原理是:合同当事人之间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相对性的例外要清楚。要约什么情况下不能撤销基本每年都会出客观题。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免责条款是无效的要知道。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要理解,可出客观题。代位权和撤销权要能区分,既可以考客观题,通常也会在主观题中出现。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要清楚。保证的问题非常重要,特殊规定一定要记住。定金的效率表现在哪几个方面可出客观题。什么情况是合同法定解除,什么情况是随时通知必须要搞清楚,会出现在综合题中。损失赔偿会考到综合题。风险承担既可以考客观题,又可能在综合题中出现,必须弄懂。标的物的检验根据最新《合同法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需要注意。什么情况不属于试用买卖必须搞清楚。商品房买卖非常重要,不仅是为了考试,我们在生活中也同样需要买房子噢。
(五)公司法律制度
非常重要的一章,大概占15分至20分。上市公司的各种规定必须门儿清,尤其是很多数字的精准记忆。公司法经常与证券法结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清偿可出客观题。合伙企业今年进行了“大瘦身”,但不排除考综合题的可能性,重点关注有限合伙企业的问题,比如合伙人的问题要注意各种数字、出资方式等,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8条一定要记住了。债务清偿的问题要区分是新入伙的还是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退伙的类型要区分开。下面来说公司法,这个就太重要了。首先要盯紧数字,“过半数”、“以上”等。股东的权利的内容必须重点关注,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知情权的比较、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等。股东诉讼一般考股东间接诉讼,股东的资格、以谁的名义诉讼、间接的含义等必须弄清。出资的问题,不一定全部以货币出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比例没有限制,只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占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30%就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需要全面复习。关于股东大会的问题,可考综合题。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得清楚。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会议、召集、决议规则等的对比,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被撤销应如何处理等都应该清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会制度也是一个重要考点,任职条件,董事会做决议的时候的决议方式、特别职权的范围等都需要掌握。公司的合并、分立都是今年新调整的部分,需要重点应对。
(六)证券法律制度
本章分值在15~20分之间。非常重要,尤其今年经过了重大调整。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结合是老生常谈了,它俩要是不结合那真是没天理了。证劵法未规定的,一般来说也要从公司法中找依据去,所以案例分析题出此两部法律的结合是不可避免,建议一起复习。同样重点也是上市公司,尤其是各种数字指标。
属于重大事件的21条必须熟练掌握。非上市公司属今年新增内容,可考客观题。虚假陈述今年经历了重大调整,虚假陈述案件中会计师事务所的侵权赔偿责任属今年新增内容,这两个可结合,需要重点应对。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可考综合题,分公开增发还是非公开增发,是增发股票还是可转债,必须清楚。股票的上市与交易属今年新增,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情形、终止上市制度等可考多选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属今年新增重要考点,应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区别。
(七)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今年必考综合题。由于近两年都有大题出现,所以应该倍加重视。
破产法的要点在于公平清偿。“欠钱要还,但还也得有个还法”,这就是破产法要规范的。破产中,人民法院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理解时注意哪些行为可以由管理人自行处理,哪些要备案,哪些要人民法院决定。理解了破产本身(狭义的破产),再去理解重整与和解较为容易。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五种情况必须掌握,破产申请与受理的法律效力必须掌握,尤其是新增的几点,比如对于破产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合同,管理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对于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的处理等要清楚。管理人利害关系的具体判定要清楚,可出综合题。管理人的报酬、职责可出客观题。债务人财产非常重要,比如债务人的界定、债务人财产的收回、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取回权(今年经过了重大调整)、抵销权(对债权人有利,什么时候不能抵销要清楚)等都要掌握,尤其是撤销权,什么时候是1年,什么时候是6个月,这要清楚。债权申报期限得知道,债权申报的具体规则要清楚。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等都要掌握。
(八)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必考综合题。票据法学习时注意一下各种票据的差别,尤其是汇票本身根据承兑人不同以及付款期限不同导致的各种差异。
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则、票据行为的独立性必须掌握,票据的代理行为今年重新写的,需要重点关注。票据的伪造问题可考综合题,注意票据的代行、票据代理和票据伪造之间的区分,注意票据的变造和更改的区分。票据的抗辩是今年新增,分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非票据结算方式是今年新增,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要注意客观题。
(九)经济法相关制度
本部分大概占20%左右。分值主要集中在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中。此部分的基本规定列表比较记忆效果会比较好。
主要注意新增的地方,比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特殊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特殊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特殊规定、反垄断民事诉讼等基本都是客观题。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为2012年教材“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做出了调整。重点也是关注新增的知识点,比如外商投资企业若干重要合同的效力认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的撤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纠纷的处理等,当然2012年新增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安全审查也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