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提示:2014年注会教材已经上市,从教材来看,财管教材依旧保持稳定,基本没什么比较大的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其他长期筹资这章了。
本章主要变化有两个:
1、对租赁的内容进行重新编写,编写后的内容显得更加合理。2013年教材中的租赁内容写得十分混乱,也就是2013年教材中的融资租赁财务决策分析中所讲的融资租赁可能是会计中的经营租赁,也可能是会计上的融资租赁,而教材中的例题删除了以往教材中会计中的融资租赁,即2013年教材中的租赁(包括经营租赁财务分析和融资租赁财务分析)都是讲的会计中的经营租赁,即税务上的可直接抵扣租赁,租赁费用直接在税前可以扣除。2014年教材再次对其进行修订,将融资租赁部分中的经营租赁删除,即2014年教材中所讲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与会计中的口径变为一致,即财务中的经营租赁对应会计中的经营租赁、税法中的可直接抵扣租赁,财务中的融资租赁对应会计中的融资租赁、税法中的不可直接抵扣租赁。融资租赁的财务分析中的租赁费用不可税前扣除,而需要如同固定资产一样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这一变化无疑方便我们理解教材的内容,但这也增加了今年考试在这块出主观题的可能性,虽然2013年在租赁部分也出了主观题,但2014年继续也不无可能。
2、根据国务院在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优先股进行修订,但该部分还未成熟,故出主观题的可能性比较小,注意客观题即可,对我们复习备考的影响不大。
最后祝大家在东奥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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