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页倒数第1行至倒数第7行 |
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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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页倒数第8行到105页第15行 |
(3)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人员按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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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页第16行下方 |
增加 |
增加(1)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
111页第14行至17行 | |
105页倒数第18、19行 |
(4)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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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页倒数第6行 |
增加 |
19.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
111页倒数第6行 | |
105页倒数第4、5行 |
1.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搬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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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页倒数第2行 |
增加 |
增加“安置残疾人单位聘用费全日制用工残疾人,与其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或服务的协议,并且安置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的,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1)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
111页倒数第4行至112页第4行 | |
105页倒数第1行 |
上述政策…取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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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页第1、2、3行 |
收入占其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执行 |
删除后添加“(2)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 (3)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4)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5)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6)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112页 | |
106页 |
增加 |
4.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l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的范围,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
112页倒数第9行至第12行 | |
106业第13、14、15、16行 |
将“(三)本规定所称增值税……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
修改成“上述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三)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
112页倒数第4行至倒数第1行 | |
107页倒数第18、19行 |
销售货物或者……具体规定。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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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页倒数第16 |
将“(一)一般规定” |
修改成“(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14页 | |
107页 |
“(以下简称“销售货物”)”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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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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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
114页第10行至第11行 | |
107页倒数第10—12行 |
“2.纳税人进口货物……(二)具体规定”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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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页 |
序号1. |
修改成“(1)”,下文依次类推 |
114页 | |
107页 |
将“对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另起一段 |
114页第14行至第17行 | |
108页 |
将“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修改成“纳税人发生除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以外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移送的当天。” |
114页倒数第9行至第10行 | |
10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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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插入“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114页倒数第7行至第8行 | |
10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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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插入“(二)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
114页倒数第6行 | |
108页 |
将第8.、9.序号 |
修改成“2.、3.” |
115页第1行至第3行 | |
10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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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插入“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115页 | |
108页倒数第1—2行 |
将“经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批准,” |
修改成“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 |
115页倒数第7行至第8行 | |
125页倒数第6行上方 |
增加 |
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打通整合试运行期间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4〕468号)系统试运行期间,实际受票方或承运人申请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出具《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再出具《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
126页第2自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