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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税法》重要知识点: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分享: 2013-6-24 10:25:3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东奥小编】今天我们开始复习2013年税法第八章新知识点的相关内容,本章涉及几个小税种,分别是: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注会备考戒骄戒躁,一步一个脚印复习。小编每天发布注会考试重要知识点每科各两条,并辅以相关的配套习题,供考生们参考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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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确定为10月19日至20日,现在是时候进入备考状态!以下是2013年注会考试重要知识点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习题,更有东奥注会免费视频供学员试听参考,注会起跑,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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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房产税法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按照房产余值) 。

  6.2009年1月1日,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也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

  (二)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提示】要注意房产不等于建筑物。

  2.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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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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