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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税法》重要知识点:耕地占用税法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分享: 2013-7-2 10:11:33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东奥小编】今天我们开始复习2013年税法第八章新知识点的相关内容,本章涉及几个小税种,分别是: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注会备考戒骄戒躁,一步一个脚印复习。小编每天发布注会考试重要知识点每科各两条,并辅以相关的配套习题,供考生们参考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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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确定为10月19日至20日,现在是时候进入备考状态!以下是2013年注会考试重要知识点耕地占用税法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习题,更有东奥注会免费视频供学员试听参考,注会起跑,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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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四节耕地占用税法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耕地占用税法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包括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也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征(占)用的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耕地包括从事农业种植的土地,也包括菜地;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等园地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鱼塘。

  对于占用已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相关习题】:

  2013《税法》第八章练习题:耕地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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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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