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总复习——税法篇
第一部分 增值税法
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9.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10.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
11.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