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税法》高频考点: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3《税法》高频考点: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本考点属于《税法》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三节印花税法的内容。
【内容导航】:
1.一般规定
2.特殊规定
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2012年出过客观题。
【高频考点】: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一)一般规定
具体形式 |
计税方法 |
(1)一项信贷业务既签整体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 |
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税贴花 |
(2)一项信贷业务只填开借据作为合同使用的 |
以借据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税贴花 |
(3)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 |
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期限及限额内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
(4)借款方以财产做抵押,取得抵押贷款的合同 |
按借款合同贴花 |
(5)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 |
就双方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规定计税贴花 |
(6)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融资租凭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
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
(7)银团借款 |
各方分别在所执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
(8)基建贷款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最后一年签订包含分合同的总借款合同 |
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份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
1.上述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做任何扣除。
2.同一凭证记载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税率经济事项的,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税额加总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3.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无国家牌价的按市场牌价)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税贴花。
4.外币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采用凭证书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
5.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分位四舍五入。
6.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合同先定额贴花5元,待结算实际金额时补贴印花税票。
7.订立合同不论是否兑现均应依合同金额贴花。
8.事业单位视其预算管理方式确定贴花账簿范围。
跨区域经营的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对记载资金的账簿不必重复贴花。
9.商品购销中以货易货,交易双方既购又销,均应按其购、销合计金额贴花。
10.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所签订的分包转包合同还要计税贴花。
11.股票交易的转让书据,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为计税金额。
12.国内货物联运,结算单据(合同)所列运费的结算方式不同而计税依据不同,即起运地全程结算运费的,按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运费为计税依据。
国际货运,托运方全程计税。承运方为我国运输企业的按本程运费计算贴花,承运方为外国运输企业的免纳印花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注会频道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