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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范围

分享: 2013-10-11 10:39:04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3《税法》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范围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3《税法》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范围。本考点属于《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内容。

  【内容导航】:

  1.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范围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精准掌握本考点,容易出多选题和综合题。

  【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视同销售成本要与视同销售收入匹配。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费用项目

应重点关注问题

销售费用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超支

2销售佣金是否符合对象、方式、比例等规定

管理费用

1)招待费是否超支

2)保险费是否符合标准

财务费用

1)利息费用是否超过标准(金融机构同类同期)

2)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分

  3.税金

准予扣除的税金的方式

可扣除税金举例

在发生当期扣除

通过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当期扣除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通过计入管理费用在当期扣除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车辆购置税等

  【归纳】主要税金的缴纳与退还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税种

缴税(计算缴纳)

退税(税金退还)

增值税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出口退税不影响所得,不增加应税所得

取得没有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专项用途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返还,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消费税

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

城建税

  4.损失

  (1)损失的范围——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按损失净额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以及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支出。

要点

具体规定

扣除原则(5个)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基本范围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

具体项目和标准

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在符合扣除原则的前提下)

工薪(合理和据实)、社保、财险、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汇兑损失、劳动保护费、环境保护专项基金(限定用途)

限定比例扣除(最重要)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招待费、公益捐赠、广告费、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借款利息、手续费及佣金、保险保障基金(新增)

限定手续扣除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资产损失

  2013《税法》多选题: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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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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