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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营业额

分享: 2014-5-5 10:19:56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4《税法》基础考点:核定营业额

  【小编导言】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5日,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税法》基础考点:核定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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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定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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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四章营业税法第三节计税依据的内容。

  【知识点】:核定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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