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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旧货的增值税计税规则

分享: 2014-5-20 14:40:2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东奥小编】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式进入基础复习阶段,以下是东奥会计在线独家提供的关于2014注会考试《审计》科目第二章审计计划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学员们参考复习,帮助大家进行查漏补缺。

  【提问原题】:

  原题:单项选择题

  某广告公司在实施试点前申报的年营业额为205万元(已扣减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广告发布费30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营业额8万元,则该企业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核定为( )。

  A.205万元 B.498.06万元

  C.505万元 D.513万元

  正确答案:B

  知识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答案解析:该企业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核定=(205+300+8)÷(1+3%)=498.06(万元)。

  【东奥注会学员提问】:

  老师,课件上有一句话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这段话的意思就是:旧货除了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都算,也就是说旧货包括三类:A、自己未使用过的,B、他人未使用过的,C、他人使用过的,对不对?

  2、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人销售旧货适用减半税率征收。这句话中的旧货是指上面的ABC三类货物,但不包括A中的动产(因为讲义中的表格中把动产单剔出来按法定征收率计算),对么?

  3、讲义上的表格实际应该分为四类,例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标的物包括自己使用过的、自己未用过的、他人使用过的、他人未用过的,只不过因为他人使用和未用过的都适用减半征收的税率,所以没再具体例示,对么?

  【东奥会计在线回答】:

  1.不是的,不能这样分类,应该同时符合“自己没有使用过的”和“他人使用过的”这两个条件,才属于旧货,如果自己没有使用过,他人也没有使用过,那么就是所有人都没有使用过,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新货物,是不可能属于旧货的范围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主要强调是自己用过的,比如甲企业购入一批包装物,使用以后将其出售,就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而旧货,一般自己是不会使用的,比如某个旧货经营单位,它的主营业务就是专门去收购旧东西,收购来的这个东西主要是为了出售的,自己并不使用,那么以后出售就属于销售旧货,而不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不是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是减按2%征收率计税的,并不存在减半税率征收这一说法。这里的旧货参考1中老师的分析掌握。

  3.这样分类并不完全准确,对于所有人都没有使用过的货物,就是新货物,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按照3%征收率征收。除了新货物以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具体的区别参考1中老师的分析。对于旧货,根据纳税人性质分类确定计税方法即可。对于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般纳税人还需要继续区分,包括固定资产和除了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其计税方法不同。关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销售旧货,总结如下,您可以结合着理解一下: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4%征收率减半征收;一般纳税人销售除上述以外的固定资产和自己使用过的除了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减按2%征收率计税,不涉及减半计税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物品,按照3%征收率计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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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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