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税法》答疑精选:关于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东奥小编】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式进入基础复习阶段,以下是东奥会计在线独家提供的关于2014注会考试《税法》科目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学员们参考复习,帮助大家进行查漏补缺。
【东奥注会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我在轻1上看到一道关于偷税考点的题目,它的解答我不是很清楚,麻烦老师帮我解答一下。题目是这样的: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已缴纳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200万元,城建税28万元,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14年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2013年账簿上虚列成本费用9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请问对这种行为应如何处罚。题目给的答案是:上述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偷税数额=90*25%=22.50万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22.5*(100+200+22.5+28+50)*=5.62%;比例不到10%应处以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我的问题是:针对算偷税数额为啥要用虚列成本费用90万元*25%,乘以25%的依据是什么,我在教材中没找到相关解答,希望老师解释一下,谢谢!
【东奥会计在线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虚列成本费用90万元,就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多扣除了90万元,也就是90万元的所得没有缴纳所得税,所以这里要针对这90万元进行计算,看少缴纳了多少所得税,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所以用90×25%得出少缴纳的所得税。教材没有相关的具体说明,请你再理解一下。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更多学习问题,更多注会疑难,请访问东奥问答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