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税法》基础考点:税务筹划基本方法
【小编导言】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5日,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税法》基础考点:税务筹划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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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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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十四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第四节税务筹划的内容。
【知识点】:税务筹划基本方法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重点)
(二)纳税期的递延法
(三)转让定价筹划法
(四)税法漏洞筹划法
(五)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
【例题·计算分析题】某高校退休教师钟某,2010年10月与他人合资成立公司制的税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50万元,钟老师占股60%,另约定股东对开办初期的运营设施不足有筹措义务。钟老师准备将自己拥有的一辆二手车和一套门面房注资或协议出租给事务所,可供选择的方案有以下两种:
方案1:二手车作价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门面房以年租金3万元出租给事务所使用。
方案2:门面房作价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二手车以年租金3万元出租给事务所使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无需计算金额)。
(1)方案1中,钟老师二手车注资行为是否需要纳增值税(营业税)?简要说明理由。
(2)方案1中,钟老师门面房出租行为应缴纳哪些税费。
(3)方案2中,钟老师门面房注资行为是否需要纳增值税(营业税)?简要说明理由。
(4)方案2中,钟老师二手车出租行为应缴纳哪些税费。
【答案及解析】
(1)钟老师二手车注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二手车注资行为增值税视同销售,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该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钟老师出租门面房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3)钟老师门面房注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的,共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该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4)钟老师二手车出租行为缴纳营业税(2013年8月1日以后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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