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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

分享: 2015-5-19 13:40:22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基础考点:混业经营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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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混业经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七节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提示】混业经营是“营改增”之后出现的新提法。

  【相关链接】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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