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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分享: 2015-5-19 16:55:3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基础考点: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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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的内容。

  【知识点】: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含视为生产行为)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产销售

自产自用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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