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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分享: 2015-6-26 13:18:30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基础考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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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六章关税法第五节征收管理的内容。

  【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情况

关税规定

溢征

海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补征

海关发现自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

追征

自纳税人应纳税之日起3年内追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责任编辑:秋天的兔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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