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基础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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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的内容。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解释】考生应注意掌握具有普遍性的优惠规定。同时注意:作为地方性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是分为两个层次的。一是税法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法定税收优惠;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的优惠。
(一)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与房产税一致的税收优惠:
【归纳】
|
拥有人 |
使用人 |
纳税人 |
无偿使用土地 |
纳税单位 |
免税单位 |
免税 |
免税单位 |
纳税单位 |
纳税单位(使用人) | |
有偿使用土地 |
纳税单位 |
免税单位 |
纳税单位(拥有人) |
免税单位 |
纳税单位 |
免税单位(拥有人) |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规定的免税项目是( )。
A.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B.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
C.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D.个人办的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用地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