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基础考点: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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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的内容。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