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东奥会计在线 >>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 正文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分享: 2015-8-7 16:10:38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基础考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内容导航】: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2.无形资产的摊销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摊销

  直线法计算;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责任编辑:roroao

注会网课

  • 名师编写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轻松过关
扫一扫 微信关注东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