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基础考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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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2.无形资产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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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摊销
直线法计算;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