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基础考点: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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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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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1.税法与会计制度、准则之间出现差异,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2.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3.清算所得
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归纳分析】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
投资方从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两步减除”:
4.自2011年7月1日起,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