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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税法》选择题易考点:税收收入划分

分享: 2015-9-9 14:20:11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选择题易考点:税收收入划分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税法》科目的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税法》选择题易考点:税收收入划分。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一章税法总论第六节税收执法的内容。

  

  选择题易考点: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

  ①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

  ②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③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

  ④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⑤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⑥证券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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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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