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选择题易考点:税收协定管理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税法》科目的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税法》选择题易考点:税收协定管理。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
选择题易考点:税收协定管理
(一)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
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
【解释】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这类公司仅在所在国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而不从事制造、经销、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
(二)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税务管理
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除适用税收协定国际运输条款规定的待遇除外),应按照《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凡未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其中,非居民是指,按有关国内税收法律规定或税收协定不属于中国税收居民的纳税人(含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对非居民在中国的纳税义务,按税收法律规定负有征管职责的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