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选择题易考点: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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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
选择题易考点: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
机构和人员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处理建议。
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以邀请本机关以外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