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高频考点: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东奥小编】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高频考点: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本考点属于《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注释:本考点2014年考过计算题。
【内容导航】:(一)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高频考点】: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1)粮食、食用植物油;含农业初级产品。注意区分:
属于13%税率范畴 |
属于17%税率范畴 |
干姜、姜黄、橄榄油、花椒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动物骨粒等 |
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淀粉、调制乳等等 |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提示】农机整机适用低税率;农机零件适用基本税率。
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按照农机适用13%的低税率。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食用盐;二甲醚等等)
【相关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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