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高频考点:关于零税率的两个特殊规则
【东奥小编】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高频考点:关于零税率的两个特殊规则。本考点属于《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注释:本考点2014年考过单选题、多选题。
【内容导航】:(1)服务角度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等于境外
(2)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阶段性放弃零税率
【高频考点】:关于零税率的两个特殊规则
(1)服务角度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等于境外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在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载运旅客或货物,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2)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阶段性放弃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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