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高频考点: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东奥小编】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高频考点: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本考点属于《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注释:本考点2014年考过计算题。
【内容导航】:一、一般计税方法
二、简易计税方法
三、扣缴计税方法
【高频考点】: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扣缴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一般纳税人
计税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提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二、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①小规模纳税人;②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销售
计税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扣缴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扣缴义务人
教材上的计税公式: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提示】上述规定仅适用于境外单位在境内提供“营改增”业务范围的服务且未设立营业机构的情形。不适用于境内设立机构的情形,也不适用于非“营改增”的劳务。
【相关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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