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高频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东奥小编】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高频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本考点属于《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注释:本考点2012年考过单选题和计算题、2014年考过计算题。
【内容导航】:(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高频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税率及计税形式 |
适用项目 |
计税公式 |
定额税率(从量计征)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并用(复合计税) |
卷烟、白酒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
比例税率(从价计征)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项目 |
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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