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高频考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东奥小编】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高频考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本考点属于《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注释:本考点2012年考过单选题和多选题,2014年考过多选题和计算题。
【内容导航】:一、计税依据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高频考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包括被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但不包括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非税款项。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免抵的增值税
【归纳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归纳2】城建税计税依据包括和不包括的内容。
包括 |
不包括 |
1.纳税人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三税”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三税” 3.纳税人出口货物被批准免抵的增值税额 |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2.非税款项(被加收的滞纳金、罚款等) |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提示】城建税的税额计算,要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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