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高频考点: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东奥小编】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高频考点: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本考点属于《税法》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房产税法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注释:本考点2012年、2013年考过单选题,2014年考过计算题。
【内容导航】: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高频考点】: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 |
计税依据 |
税率 |
计税公式 |
从价计征 |
基本规定: 按照房产原值(包括地价)一次减除10%-30%损耗后的余值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独立地下建筑物进行原值调整 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予评估;没有原值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 |
年税率1.2% |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这样计算出的是年税额) |
计税方法 |
计税依据 |
税率 |
计税公式 |
从租计征 |
租金收入(包括实物收入和货币收入)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税 |
12% |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出租后不论是否用于居住) |
4% |
【特别提示】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特别提示】地上房产与地下建筑物房产税从价计税的税额计算步骤。
【归纳1】地上房产按照三个步骤计算房产税:
第1步是确定计税余值:需要减除规定比例的损耗来确定计税余值
第2步是计算年税额:用确定的计税余值乘税率计算房产税年税额(此步计算时也要结合税收优惠规定)
第3步是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按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应纳税额进行确定(由年税额折算成应履行纳税义务期间的应纳税额)
【归纳2】地下建筑物分为两大类——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和独立的地下建筑物,有不同的征税规则:
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要将地上地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物的规定分三个步骤计算房产税;
单独的地下建筑物在从价计税时分四个步骤计算房产税。
第1步是确定应税原值:按照工业用途或商业用途及其他用途进行规定比例的应税原值确认
第2步确定计税余值:用调整好的地下建筑物应税原值减除规定比率的损耗率计算确定计税余值
第3步是计算年税额:用确定的计税余值乘税率计算房产税年税额(此步计算时也要结合税收优惠规定)
第4步是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按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应纳税额进行确定(由年税额折算成应履行纳税期间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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