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
【东奥小编】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本考点属于《税法》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节征收管理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注释:本考点2013年考过单选题。
【内容导航】: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
【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
要把握:哪些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申报地点和主要要求。
1.自行申报纳税的具体情形和主要要求
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况 |
主要要求 |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
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
均应当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的申报:
P365构成项目:11项;
不包括在12万元中的所得——免税所得。
各项所得的年所得的计算方法。
2.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期限见下表:
纳税人情况 |
纳税期限 |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
个体户 |
账册健全 |
次月15日内预缴 |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账册不健全 |
各地税务机关依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 ||
承包承租 |
年终一次取得收入 |
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 |
年内分次取得收入 |
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申报预缴 |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
境外所得 |
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
按年计算,分月或季预缴 |
每月或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 |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 |
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 ||
年度中间开业 |
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
【相关复习资料】:
注会频道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