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根据报考科目合理安排备考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提升备考效率,东奥小编根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烟叶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2.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二)应纳税额计算
1.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
应纳烟叶税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2.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收购价款×1.1×1.2×13%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2.纳税地点: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2016已经到来,注会考试还会远吗?东奥会计在线祝大家都能轻松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