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根据报考科目合理安排备考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提升备考效率,东奥小编根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纳税申报管理。
办理纳税申报的主体
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申报的内容
在各种纳税申报表和代扣代缴税款报告中体现
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
除上述方式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特殊纳税申报方式规定
(1)邮寄申报,应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作为实际申报日期
(2)数据电文方式申报,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2016已经毫不犹豫的来了,注会考试还远吗?东奥会计在线祝大家都能轻松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