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新考季的备考正式拉开序幕!这一次,你准备好了吗?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东奥会计在线给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会考试的知识点,以下是《税法》科目第二章知识点。
增值税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和扣缴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一般纳税人
计税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①小规模纳税人;②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销售;
计税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扣缴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扣缴义务人
教材上的计税公式: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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