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审计》重要知识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3《审计》重要知识点:审计档案。考生们在学习本知识点时,对于审计档案的归档期限和保存期限要准确掌握,加以区分。
审计工作底稿名片:审计工作底稿(audit working papers) ,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审计工作记录和 获取的资料。它是审计证据的载体,可作为审计过程和结果的书面证明,也是形成审计结论的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术语之一。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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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组内部复核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第十章审计工作底稿第三节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一)项目组内部复核
1.项目组内部复核的原则
审计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具体变现为:
(1)高级助理人员复核低级助理人员执行的工作;
(2)复核工作有时由项目经理完成;
(3)复核工作最终由项目合伙人完成。
【相关链接】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
第四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在安排复核工作时,应当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这一原则,确定有关复核责任的政策和程序。
2.项目组内部复核的事项
(1)审计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2)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3)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4)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5)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
(6)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7)审计程序的目标是否已经实现。
3.项目组内部复核人员的职责
(1)应当知悉并解决重大的会计和审计问题;
(2)考虑会计和审计问题的重要程度;
(3)必要时修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4.项目组内部复核的要求
(1)复核工作应当至少由具备同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
(2)复核时应当考虑是否按照具体的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
(3)审计工作和结论是否予以充分记录;
(4)所有重大事项是否已经得到解决或在审计结论中予以反映;
(5)审计目标是否已实现;
(6)审计结论是否与审计工作的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含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
【相关链接】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
第十八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在报告日或报告日之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适用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确定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其他业务。
第十九条,上市实体,是指其股份、股票或债券在法律法规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报价或挂牌,或在法律法规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类似机构的监管下进行交易的实体。
第二十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是指项目组成员以外的,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权限,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编制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人员、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由这类人员组成的小组。
2.项目合伙人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中的责任
(1)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已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2)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讨论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包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中识别的重大事项;
(3)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成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相关链接】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
第十四条,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如果项目合伙人以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在报告上签字,本准则对项目合伙人作出的规定也适用于该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评价的事项
(1)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
(2)项目组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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